根据《2023年衡阳县公开招聘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2023年衡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现将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附件5)。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不再公告,以电话通知为准。具体资审事项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分组
第一组: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代码:101-106)
第二组: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代码:107-108)
第三组: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含湘南船山高级技工学校;岗位代码:201-222、301-309)
第四组:县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类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代码:401-409、411-413)
第五组: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代码:502-513、516、519-535、601-606)
三、资格审查地点
第一组:衡阳县人社局A栋八楼会议室(蒸阳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734-6835828)
第二组:衡阳县委组织部三楼会议室(红旗路9号,联系电话:0734-6832323)
第三组:衡阳县人社局A栋八楼会议室(蒸阳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734-6835828)
第四组:衡阳县人社局A栋八楼会议室(蒸阳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734-6836275)
第五组:衡阳县卫健局三楼会议室(春风中路33号,联系电话:0734-6834049)
四、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
1.报名表1份(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可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前置学历证明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取得由教育部留学中心提供的认证资料;
4.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单;
5.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提供);
6.县外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县外有正式编制的人员提供)。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书(详见附件6),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面试考试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复印件上考生均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亲笔签名和写上日期。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www.hyx.gov.cn)动态,关于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