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补充“一村一幼”辅导员的公告》规定(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定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组织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宜
1.集合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上午08:10;
2.体检地点:盐源县(具体地点于体检当日另行通知)
3.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4.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600元左右;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5.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在规定时间达到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加入参加体检的微信群,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前通过微信群告知集合地点。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镜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与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与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选岗。
二、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体检前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2月22日17:00前告知县教体局学普办。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的,务必于2月22日17:00前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县教体局学普办。
5.限时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递补人员由县教体局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学普办 0834—6365419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补充“一村一幼”辅导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