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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1名(为聘用制)。

一、具体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法律工作经验者及法学专业者优先。

3、户籍为兵团范围内的十师常住人口,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男女不限;

5、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36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2月25日前,如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hyx619991575@qq.com。

五、咨询电话: 何怡昕 1356518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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