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3]34号)、《关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矿大[2014]12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 [2014]11号)及《研究生院教务部关于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等工作的通知》(中矿大研通字[2015]9 号)文件精神,现将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岗位名额
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本学期助教名额为60名,选聘对象为机电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应聘要求:
1、责任心强,热心助教工作;
2、学业成绩良好,能够协调好学业和助教工作的关系;
3、协调、沟通能力强,做好任课教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
4、博士、学术型硕士优先。
二、助教津贴标准及发放
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50元/课时,每岗津贴不超过2000元。
助教课程结束周内将纸质版《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意见表》(附件2)和电子版《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助教汇总表》(附件3)交到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领取助教津贴,经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考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发放。
三、申请流程
有意申请助教的研究生可通过短信息或微信QQ等方式联络导师和助课教师,都同意助课可立即上岗,纸质版机电工程学院聘任研究生助课申请表(附件5)由导师和助课教师签字后于3月6日前交至机电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机电A513)。科研研究生办公室和教学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后,经学院“三助”小组审批同意后向研究生公示助教名单。
四、其他事宜
研究生助教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研究生院教务部关于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等工作的通知》(附件4)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