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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湖县人民法院招聘厨师公告

双湖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厨师1名,有关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职业素质,作风正派,遵守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报名时需提供健康证明;

3.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集体食堂从业经营经验者优先,需要具有较好的烹饪技术;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 工作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遵守单位食堂管理。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合同,具体工资面议,包吃住。

三、面试要求:

有意向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院办公室预约面谈。

咨询联系人:

才旺贡布 15208062223

格桑美朵 17784587271

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 10:00—1:00;

下午15:30—18:30

双湖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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