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提升队伍力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8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严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容貌端庄、气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对外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具有宜兴市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5、具有3年以上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经验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
3.报名方式:请以邮件的形式将下列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77631224@qq.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姓名+联系方式。
4.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1)身份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3)填写好报名表(电子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咨询电话:0510-87821796;监督举报电话:0510-87661085。
本公告由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