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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院情简介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建于1956年,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综合类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作物育种、耕作栽培、植物保护、黑土保护、畜牧兽医、食品加工、农村能源、设施园艺、农业遥感、信息技术、农业  机械等寒地农业基础、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担负为全省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和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的职责。

下辖25个分院(所),其中16个设在哈尔滨市、9个分布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建有国家级、省部级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6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32个,农业农村部野外观测站9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4个,南繁育种基地1个,原种基地、中试基地、示范园区26个,是国家马铃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国家种质资源创新战略联盟等多个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在职职工2283人,具有高级职称908人(其中二级研究员25人)、博士242人,进站博士后396人。拥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人才及其团队1人,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4人,神农领军英才2人、神农青年人才4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9人、综合试验站站长33人,省“头雁”团队4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8人,省“五类”高层次人才136人,省“龙江科技英才”1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5人,国务院、省政府津贴获得者255人,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首席科学家15人。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工作地点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植物保护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农业遥感与信息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生物技术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乡村振兴科技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草业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耕作栽培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畜牧兽医分院

公益一类

齐齐哈尔市

经济作物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食品加工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畜牧研究所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园艺分院

公益一类

哈尔滨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公益二类

哈尔滨市

牡丹江分院

公益一类

牡丹江市

克山分院

公益一类

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分院

公益一类

齐齐哈尔市

大庆分院

公益一类

大庆市

作物资源研究所

公益二类

哈尔滨市

玉米研究所

公益二类

哈尔滨市

大豆研究所

公益二类

哈尔滨市

绥化分院

公益二类

绥化市

黑河分院

公益二类

黑河市

佳木斯分院

公益二类

佳木斯市

水稻研究所

公益二类

佳木斯市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公益二类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所属4个分院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齐齐哈尔分院

公益二类

齐齐哈尔市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牡丹江分院

公益二类

牡丹江市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佳木斯分院

公益二类

佳木斯市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绥化分院

公益二类

绥化市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人才周”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和学位证。

2. 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初次就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3.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0(含)周岁(1982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 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我省待遇:国内“双一流”高校博士、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大学(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的博士可获得省15万元安家补贴。

我院待遇:引进博士一次性给予学位培养补贴、生活补贴以及科研启动费16万元,哈外引进博士给予21万元;引进博士后一次性给予学位培养补贴、生活补贴以及科研启动费17万元,哈外引进博士后给予22万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5日16:00。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30日16:00。

3. 报名方式:联系计划表后各单位联系人。

4. 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无需缴费。

(二)考试

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最终各单位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

    1.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2.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3.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 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拟聘人选情况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 有其它违规违纪情形的。

系统内职工亲属报名参与公开招聘情况时,在报名阶段必须同步报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咨询:杨老师0451-86666595 18145608999

农业遥感与信息研究所:王老师13763402944

生物技术研究所:吴老师13796663072

草业研究所:吴老师15045861731

经济作物研究所:孙老师13654584957

园艺分院:张老师15804630775

齐齐哈尔分院:迟老师18646227856

玉米研究所:武老师15146626866

大豆研究所:魏老师13163420552

黑河分院:陈老师13845677276

佳木斯分院:高老师13634545703

食品加工研究所:樊老师13936582609

监督举报:0451-86635311

省农科院网址:http://www.haas.cn/

九、公告解释与实施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人才周”公开招聘计划表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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