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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试及体能测评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酒泉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酒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试及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一、笔试考试相关事宜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03月01日下午14:3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高速公路大队一楼值班室(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中路9号)

笔试时间:2024年03月02日

笔试地点: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肃州区盘旋中路9号)

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带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如需代领准考证,请代领人携带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试时请携带纸质版《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持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评相关事宜

测评对象: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2024年03月02日(星期六)下午14:30

测评地点: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区玉门西路7号)

考生由正门入场,在田径场集中点名。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标准: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50厘米为合格。

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点名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如身份证遗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或提供临时身份证。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6.因伤病、体弱等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慎重考虑,如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酒泉市公安局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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