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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2024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报考2024年佛山市公安机关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通过面试环节后,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集中时间:15:30,集中地点:佛山市公安局正门口(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考生无故未按时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如遇特殊情况改期的,另行电话通知。

二、参加心理测评人员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通过公务员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三、其他说明

(一)心理素质测评由佛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需用手机线上进行,时间为90分钟。手机应安装并可以稳定运行版本7.0及以上的微信APP,微信号为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正常,手机电量充足(95%以上),建议携带移动电源。手机流量能正常使用。手机不卡顿。

(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应从事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三)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评。

(四)请考生合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提前到达。

佛山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6日

报考咨询电话:0757-832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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