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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技师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补充选聘测评工作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近日开展冀南技师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补充选聘测评工作。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邯郸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冀南技师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补充选聘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及成绩核算

本次测评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讲课能力、综合素质等,测评满分100分。第一部分是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70分;第二部分是答辩,时间3分钟,满分30分;两部分连续进行。为保证评价标准统一,同一专业应聘者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

为确保招聘质量,测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测评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测评资格,计零分。

试讲前,在备课室每位应聘人员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测评要素为:专业知识、课程组织、心理状态、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等。不提供多媒体。

答辩测评要素为:思维能力、认知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

测评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并按“体操打分”方式计算测评分数,即对评委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分就是应聘者的测评得分。

二、测评时间地点

本次测评定于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举行,地点设在邯郸技师学院(邯郸市南环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

三、考生入场要求

考生须持测评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入场。测评当天7:30即可入场,8:00停止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请考生于11月11日上午9:00-11:00,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银大厦中楼)一楼大厅领取测评通知单,联系电话:0310-8571559。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提前抵达考点考场。

2.本次测评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午用餐时由测评考点为候考室内待考应聘人员免费提供午餐。

3.严禁考生将手机及其它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候考、备课、测评等试室。一旦发现,按违纪处理。

4.考生进入考点后,应到候考室候考,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

5.测评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再次返回测评室和候考室等,不得在附近逗留、议论,可在规定地点等候成绩公布。

6.考生须遵守测评纪律,如有违反测评纪律和其他规定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7.已通过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应聘人员不能再参加我单位测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8.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测评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邯郸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网站公告。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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