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四批)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第四批)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考察政审结果 | 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 备注 |
1 | 吴文敏 | 女 | 普安县委组织部 | 005-综合考核中心 | 合格 | 是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考生、群众如发现与公示不相符的以书面形式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