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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宣传项目的公告

为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我局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度医保政策宣传。现就项目采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医保政策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交付时间

(一)医保待遇保障政策集中宣传。制作医保政策宣传视频一个,时长不少于1分钟,通过抖音等线上平台开展医保宣传,2024年3月20日前交付。宣传海报300份,宣传物料90000份,宣传短信30000条,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2024年9月30日前交付。

(二)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现场宣传活动1场次。宣传折页1000份,宣传海报150份,宣传横幅150条。制作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视频1个,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通过电子屏投放开展宣传,电子屏1 个,每屏每天1小时,投放时间30天。线上宣传活动1次,以知识竞答的方式开展,参加人数不少于1000人。编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违规问题警示材料汇编》300本。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2024年5月30日前交付。

(三)药品耗材带量采购集中宣传。现场宣传活动1场次。宣传折页1000份。制作集采宣传视频1个,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通过电子屏投放开展宣传,电子屏1个,每屏每天1小时,投放时间30天。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

(四)协助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移动支付应用、定点零售药店扩面宣传等其它医保专项宣传推广活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长期开展。

三、项目要求

(一)人员要求:选派一名人员驻场,协助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内容。

(二)时间要求: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45万,超过此金额视为无效报价。服务商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五、服务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公告期限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的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方案、报价等,择优选择一家第三方机构。

(二)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须在公告期间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查询报告、具体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安排、项目业绩和专业优势等)、报价等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寄至定安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98-63829697,联系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政务中心大楼4楼)。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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