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内人社发[2019]49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引进人员工作程序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号)有关规定,我院于11月7日完成了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或人事处,电话:0471-7381035或0471-7383759。
序号 | 分属学院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毕业院校 | 考核成绩 |
1 | 心理学院 | 杨西玛 | 女 | 博士 研究生 |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 浙江 大学 | 97.0 |
2 | 心理学院 | 万思敏 | 女 | 博士 研究生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浙江 师范大学 | 95.6 |
3 | 心理学院 | 蔺姝玮 | 女 | 博士 研究生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浙江 师范大学 | 95.0 |
4 | 心理学院 | 贾彦茹 | 女 | 博士 研究生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内蒙古 师范大学 | 95.0 |
心理学院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