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县供销社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经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下列同志为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录用职位 | 姓 名 |
1 | 安全管理员 | 倪冰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海盐县供销社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
4.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573-86170108
海盐县供销社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