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复审合格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具体要求

体检时间:2024年3月7日

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50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时到满洲里市人民医院二楼体检科集合;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所有项目做完后,务必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单及表格个人不得带走,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离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日注意清淡饮食、忌酒、忌甜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检查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完成抽血、腹部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采血、腹部彩超等项目检查前请空腹(禁食、禁水),孕妇请提前与体检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上交怀孕证明(彩超报告)避开X线检查。

3.女性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或穿有珠片或带有金属钮扣的文胸、衣服。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人员要于体检前联系市卫健委。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事项咨询电话:0470-6262393

二、考察

(一)根据《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具体时间等招聘单位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察成立2人(含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卫健委。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