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拟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种办公应用软件;
4.把控项目的一切平面及文案稿件, 负责完稿确认及监督发布。;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508室。
3.联系电话:0778-2302854。
4.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 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及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
(3)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试用和聘用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附件:2024年金城江区检察院聘用制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