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护士1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内;
2、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范围:护理学;
3、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4、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面议;
2、缴纳五险一金,有餐补。
三、工作地点
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可将个人证明材料等发送电子邮箱974914074@qq.com
咨询电话:0514-87458383(张)
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