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行政辅助岗2名、会计岗1名,具有行政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二、招聘专业要求(一)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涉及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等专业);(二)化学类(涉及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等专业);(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涉及汉语言、文秘、秘书等专业);(四)会计专业类。三、招聘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生态环境事业,品行端正;(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严谨的组织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三)具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能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验及港南本地者优先考虑)。四、报名办法及日期(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需为可编辑版(需附照片),附上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邮箱gnhbbg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名字”。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审核结果,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三)面试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录用。(四)体检我局根据面试结果,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经我局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五)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书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双方续签合同。五、相关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工资待遇为245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未尽事宜,请与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775—4331188、0775—432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