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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县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未就业大学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热爱政务服务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能力。

(二)资格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1)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满六个月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文县户籍的城镇居民,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网络应用,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未就业大学生优先录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政务大厅一楼办公室现场填写《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咨询电话18093997156。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组织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局审核。

(三)公示录用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办理上岗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管理。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单位编制外用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单位要求正式聘任,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

2.聘用人员工资,一部分为县人社局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另一部分为单位岗位补助资金。

3.聘用期间,若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接受工作安排、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有权解聘。

4.严格遵守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文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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