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政审进展情况,现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财政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024421)。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序号 | 姓 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宋艳 | 平湖市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务工作 |
2 | 张屹 | 平湖市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 |
3 | 孙霞 | 平湖市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 |
4 | 倪漫霖 | 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1 |
5 | 林涛 | 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2 |
6 | 范佳旭 | 平湖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文印服务 |
7 | 戴春燕 | 平湖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 |
附件: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pdf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