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男性,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有水电工经验或有电工资质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维修、水电、校内安保等方面的工作。隶属后勤部门,听从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1.具体负责学校公共设施的维护,如有损坏、破碎等现象,及时更换、维修,防止财物丢失。
2.具体负责学校水电、厕所、管道等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马上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3.具体负责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送以及相关文件,材料领取,保存。
4.具体负责学校上学放学值勤工作。
5.具体负责学校设备的安置、搬运、安装、清点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临时性任务。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兴宁区外聘工勤人员薪酬标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有意者致电徐老师:1810775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