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三、体检地点
体检当天上午7∶15入闱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2寸近期照片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沿江西路59号)大厅集中。体检费用自付现金,由医院收取300元。请考生按照体检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体检人员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体检日期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先空腹参加血检和B超检查,然后集中用早餐,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迟到15分钟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手机、蓝牙耳机、电子手环等电子产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实行全封闭。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家属进入封闭点或采取其他手段与负责体检的医生联系,一经查实,该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纪律;
4.体检通过后,即开始考察。考察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98-851656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附件: 景德镇市2023年度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部分岗位入闱体检名单(四)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