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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司法局关于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自贡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二)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列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此公告要求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如对面试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料及手续不清楚的,请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考取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4:00—18:00。

递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五)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下旬。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自贡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缴费及其他事宜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四)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公安局

自贡市司法局

2024年3月8日

面试资格

审查单位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
自贡市

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东二楼综合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南安路209号)0813-4706111
自贡市

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4楼413会议室

(汇东新区兴川北街1号)

0813-5205190
自贡市司法局自贡市司法局4楼408室

(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0813-2120156
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五楼会议室

(自贡市沿滩区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

0813-47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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