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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3年教师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3年教师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就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公办各中小学在编(或聘用制)在岗、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聘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要初定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初定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三者一致,经考核合格,符合下面条件的,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在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或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常州市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在常州市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二)晋升

具备上述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三者不一致者,可申报晋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一)初定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023年教师初定二级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流程与要求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根据网上要求上传:学历学位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奖惩情况、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公共科目合格证书汇总表: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工作业绩、工作总结、见习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社保缴费证明等。

注意:公共科目证书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张数=2023-第一学历毕业时间);聘用制教师单位同意证明要盖单位章和常开公司章。

2.上传材料为PDF格式,各校要认真审核上传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上传材料一般为原件。

3.申报人员所有相关材料上传成功后,等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通过,打印申报表,单位盖章,送区组织人事处。

4.网上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到11月20号前。

四、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一)报送材料种类

1.拟晋升人员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址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填写信息,并生成1份纸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生成方式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教以来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提供);

4.公共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汇总表,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张数=2023-第一学历毕业时间);

5.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6.其它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达到相关规定的学时数即可);

7.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备课笔记;

9.其它教育、教学、教科研实绩材料(按附件3相应材料目录之9、10、11项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集中放入材料袋内,封面见附件3。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关要求

1.申报的纸质材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单独装订,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并粘贴相应封面(见附件3)。

2.各校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送要求

以校为单位,填报《2023年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4,按不同类别分别填写工作表,于2023年11月14日(周二),晋升所有纸质材料于2023年11月17日(周五)下班前报送,初定申报表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评审费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61号文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收费标准,按每人80元收取(现金,不再另收工本费),初定人员不收评审费。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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