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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长兴镇公开选聘先锋村综合专干的公告

因先锋村综合专干出缺,根据《宜宾市南溪区村(农村社区)干部“3+2”设岗定责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思想好、作风正、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综合专干。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先锋村综合专干1名,并根据成绩择优确定部分人员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理村级日常事务,并协助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二)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乡村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三)有较强沟通交流能力,熟悉本辖区情况人员优先; 

(四)具有南溪区户籍(长兴镇户籍优先); 

(五)大专学历以上(含在读),年龄45周岁以内的有意愿参加村上工作并自愿申请选聘的(熟悉电脑操作或在其他单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不得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影响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8.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酬待遇 

本次选聘的综合专干与村签订综合专干劳动服务协议。村综合专干待遇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费用从村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3月11日前,确定本次公开选聘人数,并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3月12日至3月18日,报名者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要求填写附件,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长兴镇党建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初审(联系人:田玉凤,联系电话:18848406286)。 

镇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岗位须达到1:3或以上报名比例方能开考。 

报考者于2024年3月19日9:00—17:00到长兴镇党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笔试成绩占40%比例。由镇政府负责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统一命题,由镇政府组织集中评卷。笔试的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基层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等。根据应试人员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如第四名与第三名成绩并列,则一并作为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成绩占60%比例,由镇政府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竞岗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 

5.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考察。总成绩第1名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群众基础等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门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 

7.选拔确定。根据得分情况和考察情况,确定综合专干人选,与村(社区)支两委签订《综合专干工作责任书》和《履职承诺书》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确定使用,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按照一年一聘的方式,村综合专干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则上根据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六、其他事项 

镇党委政府成立公选工作领导组统筹抓好选拔工作。镇纪委对本次公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此次公选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选拔结果将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通过“醉幸福 宜长兴”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长兴镇党委、政府。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2024年公开选聘村综合专干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委员会 

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2024年公开选聘村综合专干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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