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招聘对象:具有A2以上驾驶证人员。
2、招聘人数:1名。
1、岗位:驾驶员
2、任务: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履行乡镇消防队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消防车驾驶等执勤任务,实行值班备勤制度,24小时备勤管理。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抚松县户籍。
4、身高165cm(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双眼视力正常。
5、应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
6、男性,40-46周岁(1983年10月26日—1977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驾龄超过20年,并能够熟练地驾驶准驾车型。
7、从事过客车驾驶3年以上,优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已在全日制工作岗位任职人员;
6、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身体各部位有文身的;
8、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抚松县新行政中心观澜酒店后消防大队三楼),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消防救援大队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抚松县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
3、近期免冠蓝底两寸彩照4张;
4、毕业证、学位证;
5、个人征信证明;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驾驶证;
8、有客车驾驶经验的人员须提交工作经历明。
(三)体能技能测试
全部参加体能技能测试,测试前需提供心肌检测报告。
考核科目: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米、10x4折返跑,五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20分,共计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水平不得进入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除外。(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2)。
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还须参加驾驶能力测试(倒车入库、道路驾驶技能等)。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乡镇社区或村出具的本人无违法违纪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安排上岗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试用期中一个月进行岗前集训,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集训期间集中住宿,每周休息2天。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驾驶员岗位每月4050元(含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为其缴纳五险及人身意外险,提供食宿。
3、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作证件、制式服装及标识等必须上缴。
4、新录用的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录。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报名咨询电话:0439-6239002。
附: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登记表、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实际操作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 :2023年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 :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