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仪服务工作人员,派遣至宜宾市叙州区殡葬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殡葬服务中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人员2名,初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夜班值守,遗体接运等相关殡仪服务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工作调动。因岗位工作特殊性,较适合男性报考。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4.因严重违反纪律、制度受处分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19日下午17:00,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https://www.ybrcl28.com)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2024年公开招聘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容量15-30kb)电子版;

(3)《报名表》(电子文档提交word格式,要求将1寸照片添加到相应区域);

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所有相关资料全部归纳到报名表文档后以“报考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应聘人员报考QQ邮箱通知,因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面试和实操,面试、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面试和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执行,未达到比例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后,可相应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加分。持有C1及以上驾照加1分,退役军人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一)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

(一)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叙州金才签订劳动合同,由叙州金才派遣到殡葬服务中心工作。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按区财政核定的标准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享受工作餐补助。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殡葬服务中心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6884820,14780881862)。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4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