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关于公布青羊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青羊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0名教师的公告》第九条:“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通过函调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为学籍档案)、现实表现材料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必要时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实施教师入职师德审核机制。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因部分岗位考生未通过考察或放弃考察,对部分岗位进入考察进行递补和说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3月18日(周一)上午7:50集合签到,由工作人员带至体检医院组织体检。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集合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与青龙巷交叉路口(必胜客餐厅门前阶梯处)。

(三)体检费用及用餐: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体检后可在医院就餐,简餐费用包含在体检费用之内。

二、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表一:递补岗位

9053a8c34be53435e394bdc683b6a4780e8c3c81.png

表二:递补人员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岗位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1

2364835101302

招聘岗位B类 02020高中物理

3

2

2364835017812

招聘岗位B类 02022高中数学

2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释。

四、体检要求

(一)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进行身份检查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请参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7:5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在规定时间内参检人员集合完毕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带队至体检医院排队并查验身份,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按照规定,实行封闭式体检。所有人员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参检人员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

(四)体检按所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医院和参检人员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经区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参检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参检人员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参检人员的录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五)参检人员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招考单位和体检医院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参检人员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七)体检前一天请参检人员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参检人员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参检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果计划于2024年3月26日之前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具体以医院结果通知为准。

(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三)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此次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关于青羊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0名教师的公告》第九条要求不再递补。

(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参检人员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复检。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28-86261544)。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