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

房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现将我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如下:

(一)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位(初中41名):

编号

学段

申报岗位总数

思政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地理

英语

体育

音乐

初中教师(合计)

41

5

5

5

5

4

5

6

3

3

1

红塔镇七河初中

4

1

1

1

1

2

军店镇军店初中

4

1

1

1

1

3

白鹤镇白鹤学校初中部

1

1

4

门古寺镇门古初中

5

1

1

1

1

1

5

青峰镇青峰初中

5

1

1

1

1

1

6

大木厂镇大木初中

3

1

1

1

7

化龙堰镇化龙学校初中部

3

1

1

1

8

万峪河乡万峪初中

3

1

1

1

9

尹吉甫镇尹吉甫学校初中部

1

1

10

中坝乡中坝学校初中部

1

1

11

九道乡九道初中

3

1

1

1

12

土城镇土城初中

1

1

13

窑淮镇窑淮学校初中部

2

1

1

14

姚坪乡姚坪中学

1

1

15

沙河乡沙河初中

2

1

1

16

野谷镇野人谷学校初中部

1

1

17

上龛乡上龛学校初中部

1

1

(二)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位(小学65名):

编号

学段

申报岗位总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心理健康

小学教师(合计)

65

14

13

9

8

8

8

5

1

红塔镇谢湾小学

4

1

1

1

1

2

红塔镇南潭学校

2

1

1

3

军店镇军店小学

11

2

3

2

1

1

1

1

4

军店镇何村小学

5

1

1

1

1

1

5

白鹤学校小学部

2

1

1

6

门古寺镇河兴小学

5

1

1

1

1

1

7

门古寺镇秦口小学

3

1

1

1

8

青峰镇青峰小学

3

1

1

1

9

青峰镇楼房小学

3

1

1

1

10

大木厂镇大木小学

3

1

1

1

11

大木厂镇板桥小学

2

1

1

12

化龙学校小学部

4

1

1

1

1

13

化龙堰镇高川小学

1

1

14

万峪中心小学

1

1

15

尹吉甫镇玉堤小学

2

1

1

16

中坝学校小学部

1

1

17

九道乡咸水小学

3

1

1

1

18

土城镇土城小学

2

1

1

19

窑淮学校小学部

2

1

1

20

姚坪乡姚坪小学

2

1

1

21

沙河乡明德小学

1

1

22

野人谷学校小学部

1

1

23

上龛学校小学部

2

1

1

(三)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位(教学点10名)

编号

学段

申报岗位总数

语文

数学

教学点(合计)

10

5

5

1

门古寺镇叶家小学

1

1

2

门古寺镇高塘小学

1

1

3

青峰镇清河小学

1

1

4

大木厂镇高船小学

1

1

5

大木厂镇共青小学

1

1

6

万峪乡老人坪小学

1

1

7

中坝乡章湾小学

1

1

8

九道乡八里小学

1

1

9

九道乡关坪小学

1

1

10

沙河乡白沙河小学

1

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地方自主招聘教师岗位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聘用通知下达前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小学学段以上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聘用通知下达前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农村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须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此岗位可不受专业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房县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4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2024年4月20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依据省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4.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末位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对进入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形式进行考察,同时组织体检。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3223722;县教育局:3109286),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环节中如遇考生放弃或考生公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0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