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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西南科技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关于专职辅导员校内公开选聘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拟于近期面向校内选聘部分在职人员充实辅导员队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与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在职教职工(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一般合同制人员)中的非专职辅导员(不含科研经费或部门自有经费招用人员、后勤集团及学校举办或投资设立的法人企业合同制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二、选聘计划

序号

学院

本次拟选聘名额

1

材化学院

8

2

法学院

1

3

国防学院

3

4

环资学院

6

5

经管学院

4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7

生命学院

11

8

外语学院

4

9

信息学院

14

10

应技学院

1

11

制造学院

7

12

计科学院

8

13

文艺学院

5

14

数理学院

1

15

土建学院

7

总计

82

三、选聘要求

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政治业务素质;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11月8日-11月16日,应聘人员填写《西南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选聘考核表》(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25),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李红灵。

2.考核推荐。由党委学工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选聘计划将考核合格人员推荐到各学院。

3.部门考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含新进博士)参加选聘,努力配齐辅导员。各学院对转岗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填写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

4.转岗聘任。人事处对同意接收的转岗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要求

转岗聘任后,可依据学校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申报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系列职称,并依据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相关规定享受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

通过转岗聘任的人员须全职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4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校):李红灵

联系电话:0816-608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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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 人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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