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人员按照编制备案制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5名,其中兵团医院130名,兵团医院机关门诊部12名,兵团医院城北分院23名,兵团医院西山分院34名,兵团医院卡子湾分院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2024年度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招聘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即1989年3月21日;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即1984年3月21日;招聘博士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以下应聘人员,即1979年3月21日。医院引进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由兵团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21日-3月31日(以实际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二)笔试、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时间、方式
笔试、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招聘政策
1.招聘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2.招聘执业医师和医学类本科生,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3.分院及医联体成员单位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类专科生,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人员到岗后需签订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
4.医联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护理本科生,采取“操作技能测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5.医联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护理专科生,采取“笔试+操作技能测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6.医联体各医疗机构招聘综合管理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官网,通过报名二维码(附件2)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yyrsk8564@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环节
1.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兵团医院官网(https://www.btzyy.cn/)。
2.内容:
(1)医疗卫生类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的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国家通用语言试卷)。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最低合格分数线每科为6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下一环节者,一同入围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兵团医院官网(https://www.btzyy.cn/)上公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四)操作技能测试环节(仅限护理专业)
操作技能考试内容为心肺复苏术和静脉输液技术,操作技能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兵团医院官网(https://www.btzyy.cn/)上公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操作技能测试的,视为放弃。
(五)面试环节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综合评议环节
参加笔试+操作+面试人员:综合分数100分=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20%。综合成绩在兵团医院官网(https://www.btzyy.cn/)上公示。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
(1)医疗卫生类:综合分数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50%。
(2)综合管理类:综合分数100分=笔试成绩(200分)25%+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在兵团医院官网(https://www.btzyy.cn/)上公示。
参加操作+面试人员:综合分数100分=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兵团医院官网(https://www.btzyy.cn/)上公示。
免笔试参加面试(面谈)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兵团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医院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7580591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7580564
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991-75805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