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春市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林都优青”引才活动公告》要求,经考试、考察、体检等规定程序,现将第二批次1名拟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情况。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 | 招录岗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伊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医生 | 20230102701 | 2023101407 | 韩旭 |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458-3907519(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