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第五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沿河路龙华区委大院办公大楼A713,邮编:518110,监督电话:0755-23338387,传真:0755-23338387,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龙华区岗位拟聘人员公示名单(五)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