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南京市第九中学第十一届第一次教代会审议了《南京市第九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评分细则修订稿》,(下称《职称评分细则》),并对《职称评分细则》提出了修改意见。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认真讨论了代表们的意见,依据【苏职称〔2013〕4号】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7号】文《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职称评分细则》(修订稿)进行修改。现《职称评分细则》修订稿予以公示。并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第九中学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评分细则(高级教师)
姓名自评总分
项目 | 评 分 内 容 | 基础分 | 评 分 细 则 | 加 分 细 则 【加分前提】近三年须担任班主任(或中层以上)至少1年,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3年)。 【加分年限】任现职以来。 | 自评得分 (逐一标出得分的明细) | 校评分 | |||||
1 | 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 10 | 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年度考核有一次区优秀加2分;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10分;校博雅教师(或爱心教师)2分 。(可累计,15分封顶) | |||||||
2 | 具备一级职称 | 10 | 一级教师岗位5年 | 任现职以来6-10年期间,每超过一年加3分;任现11-15年期间,每超过一年加2分。 | |||||||
3 | 教学工作 | 30 | 工作量平均饱满;不满按比例扣除。 | 获区、市教学质量奖分别加3分、5分;每带一年毕业班加2分。(可累计、不封顶) | |||||||
4 | 教育与管理工作(班主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 20 | 从教以来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所带班级(备课组、教研组)获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5周岁以下者须获区相关奖项至少1次。) | 每多做1年:班主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3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1分。(可累计,不封顶) 表彰:获优秀班主任、先进班级、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等与管理相关荣誉,校、区、市、省级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表彰可累计,15分封顶) | |||||||
5 | 公开课、讲座及经验交流;赛课、基本功大赛 | 10 | 校际间4次或区2次,或区级以上评优课二等奖以上。35岁以下至少市1次。 | 每超过一次且在近3年内: 公开课/讲座区、市、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赛课/基本功赛区二1分;区一、市二、省三2分;市一、省二3分;省一4分;(可累计,15分封顶) | |||||||
6 | 教育教学科研 论文和课题研究 | 15 | 提供论文5篇(含案例1篇),其中本专业至少3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市以上刊物发表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省级以上);市级以上发表1篇市级评比二等奖2篇以上;发表专著译著(3万字以上);参加编写教材教参(3万字以上);主持市教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获市成果奖。市级课题论文至少1篇。 | 超过部分且在近3年内: 市级发表或市级获奖二等奖以上每篇0.5分;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1篇1分,核心期刊1篇2分,教育教学专著3分(参编按比例计算)。每多主持一项市级课题并结题或参与省、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研究结题并有成果呈现,加2分;主持省级课题并结题,加3分。(15分封顶) | |||||||
7 | 指导青年教师 | 5 | 指导青年教师3人,取得明显效果。 | ||||||||
8 | 专业荣誉称号 | 从教以来,评选获得“风华杯”一等奖加1分,杯主加2分,区青优加2分、区带头人3分、市青优加5分。(计最高级别;教学和教育两系列,同系列不累加,两不同系列可累加;骨干考核5年内有不合格,取消相应骨干加分) | |||||||||
复核 | 基础分 | 加分 | 荣誉分 | 总 分 | |||||||
教师测评 | 评审小组测评 | 综合排名 | |||||||||
南京市第九中学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评分细则(一级教师)
姓名自评总分
项目 | 评 分 内 容 | 基础分 | 评 分 细 则 | 加 分 细 则 (任现职以来) | 自评分 (逐一标出得分明细) | 校评分 | |||||
1 | 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 10 | 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 年度考核有一次区优秀加2分;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10分;校博雅教师(或爱心教师)2分 。(可累计,15分封顶) | |||||||
2 | 具备二级职称 | 10 | 二级教师岗位4年(或研究生学历从事教育工作3年) | 每超过一年加3分。(12分封顶) | |||||||
3 | 教学工作 | 30 | 工作量平均饱满(按学科标准量);不满按比例扣除。 | 获区、市教学质量奖分别加3分、5分;每带一年毕业班加2分。(可累计、不封顶) | |||||||
4 | 教育与管理工作(班主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 20 | 本科生2年20分,研究生1年20分。 处室干事或有组织、有计划地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小组满3年,且取得优异成绩,20分。 | 每多做1年:班主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3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1分。(可累计,不兼报,选择加分最高的称号,不封顶) 表彰:获优秀班主任、先进班级、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等与管理相关荣誉,校、区、市、省级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表彰可累计,15分封顶) | |||||||
5 | 公开课、讲座及经验交流 | 10 | 校级以上5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区级1次),或校优课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区级三等奖。30周岁下的,至少开设1次区级以上研究课示范课。 | 每超过一次且在近3年内: 区、市、省级分别加1分、2分、3分。(15分封顶) | |||||||
6 | 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立项课题 | 20 | 论文3篇,其中本学科2篇(有一篇为教学案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区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市级以上1篇;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二等奖2篇以上;编写教材或教参(个人撰写5千字以上);承担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获区级二等奖以上。 | 超过部分且在近3年内: 市级以上论文发表1篇1分,个人专著3分(参编按比例计算)。每多主持一项市级课题并结题或参与省、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研究结题并有成果呈现,加2分;主持省级课题并结题,加3分。(15分封顶) | |||||||
7 | 专业类获奖、 表彰 | 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等获奖分别加:区二1分;区一、市二、省三2分;市一、省二3分;省一4分。同类计最高奖项。“风华杯”一等奖加1分,杯主加2分。(10分封顶。) | |||||||||
复核 | 基础分 | 加分 | 荣誉分 | 总 分 | |||||||
教师测评 | 评审小组测评 | 综合排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