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07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39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1.与平谷区教育委员会签订《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定向培养学生协议书》的202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至办理招聘手续前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境)外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上2、3类符合条件人员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必修课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四)户口要求:
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北京市2024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政策。
(五)年龄要求:
北京生源毕业生须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须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条件见附件1《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3月28日(8:30-16:30)
2.报名网址:公招网(http://www.gongzhao.com.cn),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注册个人账号,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完成注册后返回至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左侧任务栏选择“职位”,选择岗位后,点击“立即申请”,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提交。请各位考生完成提交后点击网页右上角“个人中心”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3.对报名人员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pdf格式电子版: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①成绩单上有非百分制的须提供说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②如果岗位要求是某某(师范)专业,成绩单上专业必须体现“师范”字样)。不能体现的,须提交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加盖校级教务部门公章)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③成绩单上如果有重修或补考的科目,而成绩单上又没有注明此课程是否为必修课,则须提交校级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加盖校级教务部门公章)。
(4)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最高学历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用支付宝查询截屏)。
(5)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境)外专业,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与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6)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交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
(7)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如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学段、学科),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用人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
(四)考核体检
1.用人单位对拟聘人选在校学习表现或毕业后的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复检费用由复检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0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未经过进京审批的,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人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四)拟聘人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69962250
报考系统咨询电话:010-68771334 010-68771328
监督电话:010-6998294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