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科室用人需求,根据《关于核定试点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的批复》文件精神,经人社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1 | 住培办管理岗 | 1 | 临床医学;药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肿瘤科放疗室专技岗 | 1 | 放射治疗技术; 放射医学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临床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 | 眼科病区技师岗 | 1 | 眼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愿意从事眼科特检及验光室工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总需求人数 | 3 |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
(三)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5、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人事科。
(五)联系电话:0795-3237396。
三、笔试、面试
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员工待遇。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一经聘用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至少为5年。
七、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