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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以下干部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需要,决定组织实施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对象及岗位计划

1.全区地(市)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有关规定和此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要求、报考条件等要求,西藏高校毕业生在区外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此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9个,详见《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工勤人员不在公开招聘(遴选)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需由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最终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同意的,方可报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

(一)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24日

上午:09:30-13:00 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

拉萨市宗教事务局佛协楼2楼会议室

(地址:塔玛东路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及相应工作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资格审核

1.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公开招聘(遴选)资格。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25-27日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 午10:00-12: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拉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面试

1.根据公开招聘(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遴选)资格。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遴选)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遴选)结果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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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拉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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