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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公示

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有10名“4050”人员1名重度残疾人,安置期限已满3年,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第十条的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享受补贴政策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经研究决定,对符合规定的10名“4050”人员、1名重度残疾人,进行二次安置,期满后退出公益性岗位。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起至3月27日止)

联系电话:0456-8421558

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公示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型

柳金花

46

大龄失业人员

杜奎

53

大龄失业人员

李菊娜

42

大龄失业人员

郑胜军

53

大龄失业人员

康亮

51

大龄失业人员

赵艳波

44

大龄失业人员

姜齐影

45

大龄失业人员

刘丹

42

大龄失业人员

于祥琴

43

大龄失业人员

周志国

53

大龄失业人员

杜明远

31

重度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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