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

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重新选聘《形势与政策》课授课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学校决定重新选聘《形势与政策》课授课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各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宣传思想和学生工作部门相关人员,管理干部兼职思政课教师等,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原已经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选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

三、工作量核定

授课教师的课时工作量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具体根据实际核定。其课时津贴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课酬计算标准与思政课教师一致。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授课教师申请表》(附件1),单位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授课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 ,单位加盖公章后交至知行楼A621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19821321@qq.com。

(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安排申请者试讲,结合前期教学情况等,综合确定人选。

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5日

联系人:黄莺莺

联系电话:18347582599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2:内蒙古民族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任课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doc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