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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附件1)请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前,持有效证件前往薛城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复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复检或体检、复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登陆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0632—4485307

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2023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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