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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入围面试人选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入围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国家职业资格考场峡山峡安路165号后面(学友职业培训学校)。

电话:0754-87777778。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11月15日上午9:00前到达面试考场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考资料进入考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等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对违规携带或使用上述设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报到后,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4.面试开始,考生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逐一进入面试室,考生需把握面试时长,不得延时作答。

5.禁止考生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纸笔等带入面试室。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与试题有关的问题,任何情况下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序号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姓名、岗位以及其他可供判断个人身份的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考生不得向评委询问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6.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需要上厕所等紧急事项需要离开候考室,必须征得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陪同。

7.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8.面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附件: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选名单.xls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

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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