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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论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论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论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二)参加体检人员集合的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早上7:50

集合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大院

体检人员统一前往医院,统一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于体检当天向医院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现金)。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参加体检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五)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复检及递补

公开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与公开考调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二是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三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四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考调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五是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

八、体检相关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体检结果、拟调人员公示等具体事项均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绵阳市涪城区公开考调3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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