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将于即日起根据考生提交的《考察联系表》对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考生进行考察(详见附件)。本年度体检和考察同步进行,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录取环节。
二、被考察人员的个人档案原则上要存放在《考察联系表》登记的地点,近期内不得迁移,并确保我局考察工作人员可以阅档。若个人学生档案和工作档案不在同一地点的,应立即与我局联系,以免对考察阅档工作造成影响。
三、被考察人员均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学校)出具《表现鉴定》。
1.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022年和2023年毕业但没有参加过任何工作的人员由毕业院校出具《表现鉴定》。另外,2022年和2023年毕业但没有参加过任何工作的人员还应参考以下第5点提供材料。
2.社会在职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表现鉴定》。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和原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单位分别出具《表现鉴定》,若目前失(待)业无现工作单位《表现鉴定》的参考以下第4、5点提供材料。
4.失(待)业人员若在2023年10月15日后待业的,由最近一份工作所在单位出具《表现鉴定》。
5.失(待)业人员若在2023年10月15日前就已待业的,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是户籍所属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我局考察工作人员将提供介绍信函,便于有关人员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四、被考察的社会在职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交凭证等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应存入人事档案。被考察人员应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将重要材料及时归档,并提前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本人的人事档案材料齐全完善。如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录用,后果自负。
五、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9098360;
自动传真:020-34291384(自动接收);
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大院广东海事局机关大楼310房(510260)。
附件: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名单
广东海事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