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关于2024年第一批次通辽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岗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4年第一批次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批次通辽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现对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认真确认自己报考的岗位,切莫错过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通辽市医学考试中心2楼会议室(科尔沁区建国路中段,通辽市疾控中心南100米)。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1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475-8212625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