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5 18:00:02打印字号:大|中|小
根据《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参加体能测试的对象为报考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非在编)辅警职位人员,体能测试前,已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测试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一)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3:00
(二)地点:玉林师范学院西校区运动场(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中路299号)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1000/800米跑项目的测试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
(二)考生根据体能测试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水等物品。
(三)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测试地点。
(四)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体能测试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775-2659936、2659615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