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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营市第一中学2024年“千名英才”选聘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公告》,现将东营市第一中学2024年“千名英才”选聘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地点: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园博路99号)南大门综治办。

(二)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1)《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2)考生亲笔签名的《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市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考核评价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再纳入考核评价复试范围。

未留存《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的报名人员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原报名处下载打印。

(三)其他事项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18日下午17:30前向东营市第一中学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评价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9日,8:00-18:00。

地点: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东营区园博路99号)。

(二)评价办法

考核评价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共10分钟。试讲内容为现行相应学科高中教材内容,答辩1道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核评价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开始后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2.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考核评价。在考核评价相关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书籍资料等)带至座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核评价。对于违反考核评价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试讲答辩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在备课或试讲答辩过程中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准备室,根据试题要求进行备课,备课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准备室或面试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用规定纸张誊写的备课稿。试讲答辩开始后,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考核评价顺序号及报考岗位名称(如语文教师岗位),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核评价期间全天封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点,午餐由考点统一提供。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0546-6079766。

东营市第一中学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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