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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递补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 《温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温岭市公安局反映(受理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22号,邮编317500,电话0576-86106869,受理时问: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温岭市公安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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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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