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名额及职责
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7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2名(地方编制)。
岗位职责:从事立案、案件接收移交、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校对印制法律文书、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归档、送达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法学、法律、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秘书学、文秘、计算机、财务管理、会计以及与法院工作相关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者优先;
(八)聘用后在聘用单位原则上至少服务满3年;
(九)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二者择其一)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信宜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668-8860539。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xyfyzgk@163.com。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网络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4.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相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1.笔试(满分30分)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廉政纪律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30分(每份试题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按30%折算最终笔试得分)。
2.技能测试(满分30分)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方式为听打,考生按照录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以录入内容的完整性、逻辑结构、准确率等综合评分,测试时间40分钟,总分30分。打字测试所用电脑已装搜狗拼音、王码五笔86版、万能五笔(考生不能自带输入法软件)。
笔试与技能测试同一天进行,时间和地点待定,考试前将在相应网站公布。
3.面试(满分40分)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测评参试人员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面试前在相应网站公布。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期间有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辞职,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用。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同分,同等条件下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五)考察
综合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信宜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请考生留意关注。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信宜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信宜市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信宜市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