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从2023年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遂宁市职业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遂组通〔2018〕142号)、《关于有序做好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转聘工作的通知》(遂组函〔2023〕286号)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遂宁高新区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本次在遂宁高新区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自2018年以来,在遂宁高新区任期已满5年且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职业村党组织书记。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出具的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504室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遂宁高新区2023年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遂宁高新区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招聘考核考察范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成立考核小组,集中实施考核。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考核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依据考核、体检、聘用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电话: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25-26645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按照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本次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仍需在原任职村继续任职一个届期,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遂宁高新区,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664525

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

附件:1.遂宁高新区2023年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遂宁高新区2023年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附件1:遂宁高新区2023年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遂宁高新区2023年从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