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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共创未来”事业单位(教育行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教育行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教育行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7:20前携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一楼会议室报到,集中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医院,不再统一安排。

3、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

4、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体检报到地点。

5、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熟悉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考生未阅读《体检须知》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3月31日

附件1.体检对象名单.xls附件2.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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